根據溫度傳感器的使用方式,通常分為接觸法與非接觸法兩類。
(a)接觸法。由熱平衡原理可知,兩個物體接觸后,經過足夠長的時間達到熱平衡,它們的溫度必然相等。如果其中之一為溫度計,就可以用它對另一個物體實現(xiàn)溫度測量,這種測溫方式稱為接觸法。其特點是,溫度計要與被測物體有良好的熱接觸,使兩者達到熱平衡。因此,測溫準確度較高。用接觸法測溫時,感溫元件要與被測物體接觸,往往要破壞被測物體的熱平衡狀態(tài),并受被測介質的腐蝕作用。因此,對感溫元件的結構、性能要求苛刻。
(b)非接觸法。利用物體的熱輻射能隨溫度變化的原理測定物體溫度,這種測溫方式稱為非接觸法。它的特點是:不與被測物體接觸,也不改變被測物體的溫度分布,熱慣性小。從原理上看,用這種方法測溫上限很高。通常用來測定1000℃以上的移動、旋轉或反應迅速的高溫物體的表面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