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第二批新型智慧城市試點名單將在10月份公布
2020年8月26日,山東省在聊城正式舉行了“山東省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現(xiàn)場培訓推進會”。本次推進會主要目的是詳細解讀山東省地方標準《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指標》。
去年9月,山東提出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標準(試行)。建設標準采用1-5星劃分不同發(fā)展層次,根據(jù)基礎設施、數(shù)字惠民、數(shù)字政務、數(shù)字經(jīng)濟、保障措施、地方特色等分類,明確了設區(qū)市49條、縣(市、區(qū))52條和社區(qū)25條建設指標。今年3月,建設標準上升為山東省地方標準,成為全國首套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的省級地方標準。
在此基礎上,山東組織開展了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去年,山東遴選出5個設區(qū)市、11個縣(市、區(qū))作為首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設試點城市。根據(jù)《山東省新型智慧城市試點示范建設工作方案》,每批試點建設周期為兩年。在省級試點建設一年后,山東省將開展期中考核,兩年后組織終期驗收。試點通過驗收的,授予相應星級;沒有通過驗收的,予以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達到建設要求的,收回獎補資金并予以通報。近期,首批試點城市將陸續(xù)迎來期中考核。
記者了解到,10月底前山東將公布第二批試點城市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