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央軍委部署和四總部通知要求,自2013年5月1日起,全軍將統(tǒng)一啟用新式軍車號牌,“2004式”軍車號牌自4月30日廢止。
新式軍車號牌編排采用字頭+字頭號+阿拉伯數(shù)字的方式,字頭使用漢語拼音字母,字頭號使用英文字母,根據(jù)不同類型單位分別設置。綜合采用信息防偽等6種防偽技術,有效提高新式軍車號牌的防偽能力。
新版軍車號牌指南
■ 軍車號牌的懸掛要求
一、懸掛位置
1.前號牌懸掛在汽車前保險杠右側(或按固定位置懸掛在中間),后號牌懸掛在號牌固定架上或中間位置。
2.摩托車號牌懸掛在號牌固定架上,按車輛前進方向,前號牌正面向左。
3.掛車號牌懸掛在掛車、拖車號牌固定架上。
4.臨時號牌必須粘貼于車輛前風玻璃內右上角(不準塑封)。
二、安裝拆卸
軍車號牌安裝、拆卸,由團以上單位軍事交通運輸部門統(tǒng)一組織,使用全軍統(tǒng)一的防盜螺釘固封,號牌不得彎折,不得使用可拆卸活動牌照架或可翻轉牌照架。
■ 軍車號牌的使用要求
1、大車號牌、小車號牌不得混用;軍車號牌、《行車執(zhí)照》和ETC電子標簽,必須與車輛信息相符;號牌不得挪用,不得擅自變更使用;臨時號牌有效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2、軍車號牌必須按照規(guī)定懸掛,并保持清晰、醒目;懸掛軍車號牌的車輛必須技術狀況良好、車容嚴整,只能懸掛張貼總部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標志標識;車身顏色除乘坐車和按規(guī)定必須使用特殊顏色外,一律為軍綠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