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fā)出第51731號復審決定,裁定由英特爾(中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提出的,針對中國科學院微電子研究所的發(fā)明名稱為“半導體器件及其制作方法、及半導體鰭制作方法”(FinFET專利)的ZL201110240931.5號發(fā)明專利,維持專利權有效。這也意味著,在中科院微電子與英特爾的交鋒中,中科院微電子所再度獲勝。
早在2018年3月,英特爾針對這件專利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而國家知識產權局在2019年1月的決定中,維持中科院微電子所的該專利有效,英特爾的第一次挑戰(zhàn)失敗;2020年1月,英特爾發(fā)起了第二次挑戰(zhàn),國家知識產權局在2020年8月的決定中,宣告專利權部分無效,英特爾成功的無效掉了這件專利的權利要求8、10、14,但是中科院微電子所在權利要求1-7、9、11-13維持該專利有效。
而這一次也是英特爾第三次針對這件專利進行的無效宣告請求。此次英特爾提交的證據材料十分豐富,涵蓋了專利和非專利文獻。而中科院微電子所提供的反證材料證實了自己的專利能夠經受考驗,這不僅證明了中科院微電子所在FinFET這一領域具有全球領先的研發(fā)能力,更是在專利布局上居于世界領先的位置。預測未來英特爾或許會再次啟動新一輪無效程序,筆者也將保持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