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置廢舊電池可構成污染環(huán)境罪
日前,浙江金華市婺城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捕了三名犯罪嫌疑人,在過去的一年里,他們收購了1699多噸廢舊電瓶,自行處理了565噸,涉嫌污染環(huán)境罪。
據(jù)悉,這是金華市區(qū)首例污染環(huán)境犯罪案件。
這三人來自安徽臨泉縣,早在2012年6月份,他們就在市區(qū)成立了一個收購部,無相關資質許可,便開始非法處置廢舊電池。
曾因污染環(huán)境被環(huán)保局調查過,其中一人黃某因此被關押了5天,但他沒有悔過,反而將這個收購部搬到了蘇孟鄉(xiāng)西埠頭村,重操舊業(yè)。
他們將收集進來的廢舊電池,先用電鉆把有酸液的部位打孔,然后將電池放在水泥臺上進行引流,這樣廢液就會隨著水道流到一個大的塑料桶里,然后倒進一個收集池內。
黃某通過上網查詢,了解到可以用石灰和堿將酸液中和,于是就利用這個辦法,在收集池滿了之后,將堿和石灰按一定的比例放入收集池里中和。
吃過晚飯后,黃某打開小水泵,用一根水管直接拉到公路邊上的下水道里,把池里的水用水泵抽干,就這樣把廢酸液直接排入了下水溝。
他們一直用這種自制的方法在處理酸液,直至今年7月16日,被環(huán)保局發(fā)現(xiàn)。
經金華市環(huán)境檢測中心站采樣分析,廢酸液收集池北邊地面滲漏液和廠房南側地面滲漏液的PH值都小于1,重金屬鉛含量,均超過國家污水排放標準3倍以上。
短短一年時間,三人共收購了1699多噸廢舊電池,其中自行處理酸液的電池高達565多噸。
辦案的黃警官告訴記者:“他們的收購部在東陽街上一個很隱蔽的簡易廠房,每天晚上將酸水排入廠房西邊公路邊上的下水道里,這些酸水散發(fā)出刺鼻的酸臭味,檢測出的PH值為2.66,而且這些酸水會順著雨水一起流入婺江,對環(huán)境污染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