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不想只做個賣貨的
說起電子商務(wù),說起網(wǎng)上購物,說起B(yǎng)2C,絕大多數(shù)人的腦海里面展現(xiàn)出來的就是一個貨架,一個網(wǎng)上的貨架,一個長長的頁面上的琳瑯滿目的貨架。腦海里還會展現(xiàn)出別的什么嗎?或許有,但很少很少。電商、網(wǎng)購、B2C,就是個純貨架,就是個賣貨的。
即使NB如天貓,給人的感覺也是這個樣子的。而實際上,天貓也就是這個樣子的。
但是,從現(xiàn)在開始,天貓不想再僅僅是這個樣子的,不想只是個貨架,不想只是個賣貨的。天貓的臉,要變了;天貓的天,也要變了。
天貓的這個想法,要從幾個案例說起:
NBA,大名鼎鼎的NBA,其江湖地位正如其前兩個字母一樣。但NBA在天貓開店兩年了,卻一直沒做起來。原因自然有很多,但天貓VP喬峰認為最大的原因是價格太貴,比如NBA當家球星科比的一件球衣,大約要1000元。但NBA還是一直非常想和天貓合作,賣貨不是NBA的主要目的,NBA也不是主要靠這個賺錢,況且有良好的渠道和代理,NBA看中的是天貓5000多萬的消費人群。
第二個案例是百事可樂。百事也是個NB的主,飲料也賣的非常棒,渠道也非常健全。百事也想跟天貓合作,訴求也不是在天貓上賣可樂,而是想傳播百事對于生活方式的引導(dǎo)。
于是,天貓推出了“品牌站”。
品牌站這個東東,看上去很小,但反映出來的天貓的野心,卻很大。所謂“針尖捅破天”,說的就是這樣的事。我的理解和猜測是:
1、所有的電商,都是品牌主的渠道之一。品牌主本來就有良好的線下渠道,現(xiàn)在又多了個線上渠道,僅此而已。即使是線上渠道,天貓也僅僅是之一。“品牌站”的推出,表明了天貓的一個強烈欲望,這個欲望就是不想成為渠道之一。這個,和天貓的江湖地位和遠景目標不能完全吻合。
2、品牌站,不是個銷售行為,而是品牌行為、宣傳行為、市場行為。這些行為,乍一聽,好像不是電商要干的事。其實細想也是,這些行為的最終,還是要導(dǎo)流到銷售行為。
3、換個思維,天貓想把品牌站打造成品牌主的官網(wǎng),或者是Mini官網(wǎng)。
4、想解決NBA和百事這樣的品牌主的超越傳統(tǒng)意義的對電商的需求。
5、大數(shù)據(jù)一定是繞不開的,品牌站還CRM的功能,還有統(tǒng)計分析功能。比如品牌主打的那些廣告中,哪家是效果最好的,帶來銷售最多的,等等。未來有可能品牌主會在百度投放廣告,然后引導(dǎo)到天貓。
6、從初期的曬圖試用,到中期的銷售,再到后期的CRM,天貓要通吃了。天貓,不想僅僅再把自己局限于中間那個環(huán)節(jié)。
天貓,不想只做個賣貨的,想超越傳統(tǒng)意義上的電商。這廝,野心很大。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電商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