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鄭州市發(fā)布了關于取消ETC單卡用戶通行鄭州高速公路免費政策的公告。公告顯示,自2011年12月20日零時起,按照“政府買單,個人免費”的原則,對鄭州籍小型客車在鄭州繞城高速公路范圍內(nèi)行駛免收高速通行費。之后又分別將鄭少高速公路和京港澳等高速公路部分區(qū)間納入繞城高速公路免費通行體系。
為讓高速免費政策惠及更多群眾,經(jīng)市政府和省交通運輸廳溝通,ETC單卡用戶(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ETC用戶)走人工車道也可以免費通行。
公告稱,2019年5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關于印發(fā)深化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9〕23號),要求“2019年年底前各省(區(qū)、市)高速公路入口車輛使用ETC比例達到90%以上,同時實現(xiàn)手機移動支付在人工收費車道全覆蓋。”為響應國家號召,提高車輛通行效率,滿足人民群眾便捷出行的需要,現(xiàn)決定自2019年11月10日零時起取消ETC單卡用戶(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用戶)走人工車道免收高速通行費的政策。
根據(jù)公告,原申領“中原通”ETC單卡的車主可以到鄭州市內(nèi)ETC線下服務網(wǎng)點(網(wǎng)點明細見上附表格)辦理卡內(nèi)余額退費或者免費安裝ETC車載裝置。成功安裝ETC設備后,走ETC車道仍可享受免費通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