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務
設計并制作一個電動車蹺蹺板,在蹺蹺板起始端A一側裝有可移動的配重。配重的位置可以在從始端開始的200mm~600mm范圍內調整,調整步長不大于50mm;配重可拆卸。電動車從起始端A出發(fā),可以自動在蹺蹺板上行駛。
二、要求
1.基本要求
在不加配重的情況下,電動車完成以下運動:
(1)電動車從起始端A出發(fā),在30秒鐘內行駛到中心點C附近;
(2)60秒鐘之內,電動車在中心點C附近使蹺蹺板處于平衡狀態(tài),保持平衡5秒鐘,并給出明顯的平衡指示;
(3)電動車從(2)中的平衡點出發(fā),30秒鐘內行駛到蹺蹺板末端B處(車頭距蹺蹺板末端B不大于50mm);
(4)電動車在B點停止5秒后,1分鐘內倒退回起始端A,完成整個行程;
(5)在整個行駛過程中,電動車始終在蹺蹺板上,并分階段實時顯示電動車行駛所用的時間。
2.發(fā)揮部分
將配重固定在可調整范圍內任一指定位置,電動車完成以下運動:
(1)將電動車放置在地面距離蹺蹺板起始端A點 300mm以外、90°扇形區(qū)域內某一指定位置(車頭朝向蹺蹺板),電動車能夠自動駛上蹺蹺板,如圖3所示:
(2)電動車在蹺蹺板上取得平衡,給出明顯的平衡指示,保持平衡5秒鐘以上;
(3)將另一塊質量為電動車質量10%~20%的塊狀配重放置在A至C間指定的位置,電動車能夠重新取得平衡,給出明顯的平衡指示,保持平衡5秒鐘以上;
(4)電動車在3分鐘之內完成(1)~(3)全過程。
(5)其他。
三、說明
(1)蹺蹺板長1600mm、寬300mm,為便于攜帶也可將蹺蹺板制成折疊形式。
(2)蹺蹺板中心固定在直徑不大于50mm的半圓軸上,軸兩端支撐在支架上,并保證與支架圓滑接觸,能靈活轉動。
(3)測試中,使用參賽隊自制的蹺蹺板裝置。
(4)允許在蹺蹺板和地面上采取引導措施,但不得影響蹺蹺板面和地面平整。
(5)電動車(含加在車體上的其它裝置)外形尺寸規(guī)定為:長≤300mm,寬≤200mm。
(6)平衡的定義為A、B兩端與地面的距離差d=∣dA-dB∣不大于40mm。
(7)整個行程約為1600mm減去車長。
(8)測試過程中不允許人為控制電動車運動。
(9)基本要求(2)不能完成時,可以跳過,但不能得分;發(fā)揮部分(1)不能完成時,可以直接從(2)項開始,但是(1)項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