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糾紛,似乎到了可以瓦解一個品牌存在的地步。
倘若雷士股東和吳長江的斗爭,轉變成一場雷士股東與雷士經營團隊及經銷商渠道的斗爭,勝利者最終將是吳長江本人,雷士品牌和股東利益將受到重大創(chuàng)傷。
縱觀吳長江的奮斗經歷,他永遠是以一個勝利者的姿態(tài)最后亮相媒體。這次股權利益之爭,是否依然是同樣的結局。最關鍵的力量,依然是團隊員工及經銷商渠道。
雷士的成功,作為民營企業(yè)的一個標桿,吳長江贏得了諸多贊譽,也憑借其經營多年的雷士,獲得了屬于他本人的財富價值和聲譽價值。此次,與董事會、投資方的矛盾,卻遠比之前的任何一場戰(zhàn)斗復雜、曲折,而且是一場有損雷士品牌價值的魚死網破的戰(zhàn)斗。
對一個經營數十年成長起來的雷士品牌,若是因為“戰(zhàn)斗”而黯然失色,作為嘔心瀝血經營的吳長江,肯定是心痛不已。但是,為了維護自己在雷士發(fā)展方向上的主導權,吳長江卻似乎愿意讓品牌倒下。因為,他最大的籌碼,是他的公司團隊和龐大的經銷商網絡。
他相信握有這個最基礎的資源,對任何產品而言,創(chuàng)建品牌并不是一件難事。幾位投資方,之所以花大價錢,買雷士股份,最看重的不也是其龐大的經銷商渠道資源嗎?所以,吳長江能夠再次現(xiàn)身“思考”、“否定”某些事實,可能與這個籌碼不無關系。
吳長江的聰明,不在于其看到了照明產業(yè)的發(fā)展方向是節(jié)能,而且在于其從創(chuàng)建雷士開始,就形成了一個緊密捆綁的利益群體,這個利益群體就是經銷商。幾個兄弟哥們,成為掌握龐大經銷渠道的鐵桿粉絲,每一場戰(zhàn)斗,都離不開他們的身影,這在其他企業(yè)渠道建設方面,是難得一見的傳奇。
正是因為有了穩(wěn)固的渠道利益集體,吳長江才會牢牢控制自己的權力,也才會牢牢成為雷士王國中被人膜拜的“神”。沒有任何一個人,愿意為雷士的前途考慮,但絕對會為掌握方向的吳長江考慮,只有他的存在,雷士才有靈魂和價值。這已經成為雷士文化中,一種隱形的“潛規(guī)則”。不管是誰,只要動了吳長江的奶酪,他就相當于動了整個渠道利益體的利益。
而能夠把經銷商緊密捆綁在一起,并形成一股強大的社會力量,這是雷士在經營渠道方面的成功,也是吳長江本人的勝利。沒有任何一家企業(yè)不為經銷商渠道問題費盡心思,但是,很難不發(fā)生經銷商與廠家翻船的。雷士是一個特例,因此,雷士成功的同時,也成就了吳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