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移動建立中央音樂平臺的深層目的,是想通過自己的渠道,建立龐大的數(shù)字音樂曲庫,繼而成為最大的數(shù)字音樂分銷商,取代唱片公司原有的渠道
“中央音樂平臺經(jīng)過不到兩年時間的運營,已經(jīng)徹底改變中國數(shù)字音樂的原有格局。眼下,中國移動(以下簡稱中移動)占了中國無線音樂市場80%左右的市場份額。其霸主地位已經(jīng)不容撼動。”某唱片公司CEO鄒允言之鑿鑿的告訴《財經(jīng)時報》,此人一直在關注無線音樂。
正如鄒允所言,一組可靠數(shù)據(jù)顯示,目前,中移動的手機用戶數(shù)已經(jīng)接近約4億,其中彩鈴用戶數(shù)據(jù)約2.7億。以2007年10月為例,中移動的彩鈴用戶數(shù)為2.6億,每月的彩鈴收入為10.4億元人民幣。如果以該月的數(shù)據(jù)作為參照,2007年中移動全年的彩鈴收入為120億人民幣左右。
不僅如此,《財經(jīng)時報》剛剛得到一份來自中央音樂平臺的榜單數(shù)據(jù),也可證明鄒允的論調(diào),該榜單顯示中移動2007年全年度中央音樂平臺彩鈴下載總量的前50名,而這前50名為中移動貢獻了巨大的利潤。
“以中移動目前在無線音樂的發(fā)展速度和野心,用不了多久,就可能成為全球最大的無線音樂分銷商”。鄒允說,他相信中移動的實力和野心。
中移動實現(xiàn)利益最大化
秦天,EQ唱片的負責人之一,他見證了中國無線音樂的整個發(fā)展歷程。
“2006年4月,中移動調(diào)整無線音樂產(chǎn)業(yè)原有的游戲規(guī)則,通過直接與唱片公司合作來提供音樂內(nèi)容,在四川建立中央音樂平臺,并對利潤5∶5分成,原則上,每首音樂只能有一家版權方,每首彩鈴的信息費從0.5元/首到3元/首不等。不過,大部分的彩鈴信息費都是兩元/條。中央音樂平臺原則上將SP排斥在外。”秦天說。
中央音樂平臺建設之前,中移動無線音樂產(chǎn)業(yè)鏈采用本地模式,主導方是SP:中移動提供傳輸和收費渠道,SP提供服務,連接唱片公司與中移動,唱片公司提供音樂內(nèi)容。消費者為彩鈴等服務付費后,中移動先同SP分成,比例為8.5∶1.5,SP占大頭,SP再與唱片公司分成。
在這種模式下,中移動的收益除彩鈴月租費之外,只收取了信息費當中的15%。絕大部分的利潤被SP拿去。無線音樂市場的不斷擴大,促使中移動建立中央音樂平臺,以提高自己在無線音樂利潤當中的分成比重。
在秦天和其他音樂同行看來,中央音樂平臺之所以能夠建立起來,是因為大部分唱片公司同意了中移動的定價體系。
不過,中央音樂平臺建立之后,并沒有排除本地通道,而是兩個模式并行。一首彩鈴既可以上中央音樂平臺,也可以上各省本地通道,原則上,中央音樂平臺的彩鈴的版權只能隸屬一家唱片公司,而在本地通道上,一首彩鈴版權可以轉(zhuǎn)售給多家SP.秦天拿《該死的溫柔》作為例子,解釋了中央音樂平臺和地方通道兩種模式。在中央音樂平臺上,以用戶的下載量為標準,利潤中移動和唱片公司5∶5分成。同時,唱片公司將《該》的版權轉(zhuǎn)售給40多家SP,公司進行本地彩鈴推廣,推廣之后的結(jié)算,15%歸移動,85%歸SP,SP拿結(jié)算后的85%和唱片公司再進行利潤分成。
不僅是秦天個人,還包括業(yè)內(nèi)大部分人士,都認為中央音樂平臺的建立,大大提高了中移動在無線音樂領域的收益比例,保證了中移動利益的最大化。與此同時,也保證了唱片公司的利益。
唱片公司嘗到甜頭
“新媒體將唱片公司擠得沒飯吃,新媒體又給了唱片公司一口飯,無線音樂的出現(xiàn)之后,唱片公司不再只依靠發(fā)片和藝人經(jīng)濟生存。”秦天戲謔地闡釋了了唱片公司當下的生存狀態(tài)。
乾亨大有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鄭斌彪,曾經(jīng)參與該榜單第一《不想讓你哭》和第十《秋天不回來》的推廣。
鄭斌彪稱,原則上中央音樂平臺同唱片公司會嚴格按照5∶5的模式進行利潤分成。
以《等一分鐘》為例,依據(jù)榜單上1490.4萬次計算,每條信息費以2元/首為準的話,《等》就為中移動貢獻了1490萬人民幣的收入,版權方樺宇文化的收入也達到相同的數(shù)字。排在榜單第50位的《風中的耳語》的下載量也在161.4萬次,為中移動也貢獻了約161萬人民幣的收入。
中央音樂平臺的加入,使無線音樂多了一個銷售通道,從中收益的不僅是唱片公司,還有歌手。
在唱片行業(yè)領域,有一個大致的行規(guī),歌曲利潤中,詞曲作者分成比例為15%左右,歌手分成比例為5至15%。而一些剛出道的歌手的分成可以相對少一些,也有最初簽約唱片公司時簽下1%的比例,不過,一些大牌的歌手分成基本上在10%。
以《迷迭香》為例,2007年共1202.9萬次的下載量,以2元/首的信息費為準,中移動和唱片公司分別拿到約1203萬元的收益,參考唱片的行規(guī),周杰倫的收入占唱片公司收入的10%(以周杰倫的身價,分成比例可能會超過10%)為標準的話,那么他個人收入為120萬人民幣左右。
參照該榜單和唱片行業(yè)的行規(guī),由此類推,每個唱片公司和歌手以及詞曲作者從中央音樂平臺上得到的大體收入便一目了然。
這僅僅是這些彩鈴在中央音樂平臺上對中移動的貢獻值。同樣,本地通道的收入也非??捎^。
秦天告訴《財經(jīng)時報》,曾經(jīng)有40多家SP采用分成或買斷的方式使用《該死的溫柔》的版權,進行本地彩鈴的推廣。
在這層唱片公司和SP的合作關系中,如果SP買斷歌曲版權的話,費用從幾千到幾十萬不等。一般有市場潛力的彩鈴,版權轉(zhuǎn)售費用都需上萬人民幣,如果以分成的模式合作,大體的比例為4∶6或者3∶7,因推廣費用由SP出,所以SP拿大頭。不過,對于相對紅的歌曲,唱片公司一般采用保底+分成的方式同SP合作。
一位SP人士向《財經(jīng)時報》透露,對唱片公司而言,2007年一首彩鈴的全年收入比例中,中央音樂平臺占了四成,本地通道占了六成。由此,可以推算唱片公司從本地通道模式上實現(xiàn)多少收益。
秦天還補充,無線音樂不僅僅改變了唱片行業(yè)的銷售模式,也使唱片行業(yè)開始重點關注單曲的制作。
“2007年,單曲銷售量開始猛增,推出一首漂亮的單曲,就可以讓唱片公司大賺一把。EP(也叫做小樣唱片,一般有1-3首歌左右,最多也不會超過5首歌)在去年就很火。”
電信+傳媒+超級分銷商
一位不愿具陳姓名的內(nèi)地唱片公司運營負責人向《財經(jīng)時報》透露,同運營商的合作方面,大的唱片公司采取謹慎的態(tài)度,中移動建立中央音樂平臺的深層目的,是想通過自己的渠道,建立龐大的數(shù)字音樂曲庫,繼而成為最大的數(shù)字音樂分銷商,取代唱片公司原有的渠道。[!--empirenews.page--]
這樣一來,唱片公司不得不擔心自己的利益是否能得到保證。
“唱片公司對運營商的心情很復雜,即喜歡又討厭,即想同運營商合作,又希望在合作中保持自主性,中移動在無線音樂的擴張中表現(xiàn)太強勢了。”
除議價權之外,唱片公司同樣擔心運營商對自己歌曲的推廣力度。而一些唱片公司為了使自己的歌曲在運營商的推廣中有好的表現(xiàn),已經(jīng)做好了應對新潛規(guī)則的準備。
即使是在喜憂參半的心態(tài)中,唱片公司還是選擇和中移動合作。
目前,國際四大唱片公司以及國內(nèi)一些唱片公司都已經(jīng)同中移動建立了緊密合作關系,一些唱片公司將自己的無線首發(fā)交給了中移動。
不過,有跡象表明,中移動似乎并不滿足同唱片公司的分賬合作,希望自己既做渠道又做內(nèi)容。
2007年7月,一則關于中移動通過英國私募投資集團TerraFirma以32億英鎊收購全球四大唱片公司之一的百代音樂的傳聞,讓中移動成為了業(yè)界關注的焦點。國外一些媒體更稱,除要收購百代之外,中移動還有意再收購華納、BMG、索尼音樂和環(huán)球其中的一家。之后,中移動方面很快出面否認了該傳聞。
這則傳言也引起了業(yè)內(nèi)人士的紛紛猜測——建立中央音樂平臺拋開SP之后,中移動會不會打入唱片業(yè)從而獨霸整條產(chǎn)業(yè)鏈。不過,有業(yè)內(nèi)人士認為,收購唱片公司的行為會影響中移動同其他唱片公司的合作關系,戰(zhàn)略性入股的方式更為合適。
事實上,2005年,韓國最大的電信運營商就曾收購在韓國唱片市場占有率高達17%的YBM首爾唱片公司。這次并購為SK電信帶來的利益是顯而易見的,在并購完成后,SK電信成功控制了韓國的唱片業(yè),并將與SP的分成比例從此前的10%提高到了30%。
在鄒允看來,在無線音樂領域,中移動作為分銷渠道的作用會越來越大,“越來越像一個超級SP”,一定會朝“電信+傳媒”的方向前進。不過,即使中移動和唱片公司之間有博弈存在,也不會阻擋中移動的擴張速度,這種速度,會使其在最短的時間成為世界最大的無線音樂分銷商。
當然,也有人持不同的觀點,另一位長期關注無線音樂的人士張鈞磊認為,中移動的觸角伸的太遠,擠壓了一些合作伙伴的利益空間,這同合作共贏的精神有悖,中移動不能把所有的東西全部兜到自己的籃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