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體報道,說“中國可能會取消移動電話漫游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費”,“以促進消費者增加電信開支”,這就使電信資費又一次成為消費者和各類媒體關注的焦點。
我認為,關于取消漫游費和座機費的消息純屬空穴來風,這種作法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應該的。但是另一方面,真正合理有效降低電信資費的手段,例如取消手機月租費和開放網絡電話,又往往沒有引起消費者、維權人士和媒體的足夠重視。為此,分別說明如下:
漫游費早已完全取消
首先,現在根本不存在取消手機“漫游費”的問題。
2008年2月13日,經過專家組論證和聽證會的聽證,原信息產業(yè)部和發(fā)改委頒布了“關于降低移動電話國內漫游通話費上限標準的通知”,并迅即執(zhí)行。
必須注意的是,這一通知中降低的不是“漫游費”而是“漫游通話費”,調整的不是資費價格而是資費價格的“上限標準”。
以北京移動的手機漫游到上海為例,調整前的“漫游通話費”由以下三部分構成:
第一部分就是“漫游費”:北京移動用戶的手機到達上海后開機,上海移動發(fā)現此手機屬于北京移動,于是向北京移動查詢,北京移動確認此手機為有效用戶后,通知上海移動可以為之提供服務,于是手機屏幕上開始顯示“中國移動”字樣,上海移動開始為用戶提供服務。這個北京手機在上海建立漫游的過程只在到達上海開機的瞬間發(fā)生,不過是上海和北京雙方移動運營商的計算機檢索一下數據庫,往返傳遞少量信息而已。由此可見,這個在歷史上形成、曾被我比喻為“開瓶費”的“漫游費”,其成本確實“幾乎為零”。但是在調整前,卻為這種開機時一次性發(fā)生的漫游建立過程,對用戶在上海的全部時間內,每分鐘通話多收取0.20元的“漫游費”,顯然極不合理。
第二部分是用戶在上海的“本地通話費”:上海當地注冊的本地用戶在上海使用手機,占用了上海移動通信網絡的成本,需要繳納話費。外地來到上海使用的手機,同樣占用了上海移動通信網絡的成本,當然也不可能免費。所以,這部分費用的收取是合理的。
第三部分是用戶在上海發(fā)生的“長途通話費”:與用戶在北京使用手機撥打外地電話發(fā)生的“長途通話費”一樣,用戶在上海漫游時,其“本地”變?yōu)樯虾#瑩艽蛏虾R酝獾貐^(qū)的電話,也自然會發(fā)生“長途通話費”。漫游用戶在上海接聽電話時,撥打電話的一方(尤其是北京的)往往以為用戶還在北京,并不知道用戶已經來到上海。這時,漫游手機的用戶如果接聽電話,自然就發(fā)生了由北京到上海的長途通話,相應的費用應該由漫游用戶承擔,同樣有“長途通話費”。
由以上分析可知,調整前的“漫游通話費”中的第一部分“漫游費”是沒有成本依據的,從一開始就在專家組建議的方案中被完全徹底全部取消。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有成本依據,但是考慮到用戶在手機注冊地本地使用時的實際情況,采取了“就低不就高”的原則。也就是說,專家組的方案對漫游狀態(tài)下的“本地通話費”引入了“接聽免費”(俗稱“單向收費”);而對“長途通話費”也采用了IP電話的資費上限。這樣,“漫游通話費”的“上限標準”建議方案就成為:
—— 漫游時撥打電話:“漫游費”取消,“本地通話費”上限(每分鐘不超過0.40元)加“長途通話費”上限(每分鐘不超過0.30元),共計每分鐘不超過0.70元。
——漫游時接聽電話:“漫游費”取消,“本地通話費”上限(每分鐘0元)加“長途通話費”上限(每分鐘不超過0.30元),共計每分鐘不超過0.30元。
在此基礎上,經過聽證會收集意見,主管部門在最后確定的方案中,把“漫游通話費”的“上限標準”調整為:漫游狀態(tài)下撥打電話每分鐘不超過0.60元,接聽電話每分鐘不超過0.40元。(實際上,今天的漫游套餐都已大大低于這一上限標準。)
由此可見,在調整后的“漫游通話費”中,“漫游費”已經完全取消,現在根本不存在再一次“取消”的問題?,F在一些媒體報道的所謂“漫游費”占據運營商收入(或利潤)的百分比,實際上不是什么“漫游費”,而是“漫游通話費”中的“本地通話費”和“長途通話費”。
當然,如果要進一步降低漫游狀態(tài)下的“本地通話費”和“長途通話費”,也完全是可以的,但是必須同時考慮以下二個問題:
第一,漫游收費與非漫游收費的關系問題:當用戶沒有漫游時,相應的本地通話費和長途通話費,是否也應該隨著漫游狀態(tài)下資費的調整而調整?如果不調整,就會出現手機漫游時與非漫游時的資費“倒掛”;但是如果調整,所調整的就不僅僅是漫游資費,而是移動通信資費的全部。
第二,手機收費與座機收費之間的關系問題:目前,我國政府監(jiān)管部門規(guī)定的長途通話費上限標準,并沒有區(qū)別固定電話與移動電話。如果手機的“長途通話費”下調了,固定座機的長途通話費是否也必須下調?顯然,如果固定座機的費用不作相應調整,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調整,所牽涉的就絕不僅僅是手機,而是所有電信業(yè)務的長途資費。
取消座機費沒有依據
至于“有線市話取消座機費”的傳言,更是沒有依據的。
眾所周知,每一部市話座機都占用著自己專用的用戶線和終端交換機容量,這是占據有線市話網絡絕大部分成本的設備,但又是各個用戶的“獨占資源”。當某部座機沒有通話時,這些設備不能由其他用戶使用。因此,一個座機的用戶,無論他打電話多少,甚至一個月內是否使用過,對市話網絡的占用及其成本,基本上都是相同的,理應通過繳費承擔這部分成本,于是產生了有線市話的“月租費”(俗稱“座機費”)。這就像汽車公司的“包車”,即使客戶在一段時間之內沒有乘車,但是因為這部汽車不能由其他乘客使用,所以也必須繳納包車費。[!--empirenews.page--]
但是另一方面,既然座機的通話量與成本基本無關,所以市話座機應該取消的是市話通話費,而不是月租費。這就是說,在本市范圍內應該對座機實行不限量的“包月制”,即只收取月租費,而不收本地通話費。
目前我國有線市話的收費方式,是月租費和通話費二者并行。其原因是,為了實現電信普遍服務,有線市話基本上是微利甚至虧損的。如果立即實行包月制(即取消通話費)、為了收回成本,月租費勢必有較大提高,這就使一部分低收入的住宅用戶(尤其是農村)可能裝不起電話。但是另一方面,目前這種收費方式的結果,打電話多的用戶就負擔了高于成本的費用,實際上是在補貼打電話少(或沒有打電話)的用戶。
為此,隨著我國居民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我國有線市話收費方式的發(fā)展方向是,降低座機的本地通話費,增加其中所含的免費通話時間,以各種套餐或優(yōu)惠的方式,逐步向本地范圍內不限量的“包月制”過渡。
手機月租費必須立即取消
必須注意的是,移動電話的成本結構與有線市話根本不同。移動通信網絡的各個組成部分,例如基站、交換機、中繼線等等,基本上都是全體用戶共享的,在移動通信網絡的規(guī)劃設計和相應成本中就是如此,屬于網絡中的“共享資源”。這就是說,當某個用戶不使用這部分網絡容量時,其他用戶完全可以自由使用。這樣,當用戶沒有用手機通話時(尤其是關機時),基本上沒有占用移動通信網絡的容量,也不發(fā)生相應的成本。所以,移動通信企業(yè)向手機用戶收取月租費是沒有成本依據的。
由此可知,移動通信網絡與有線市話網絡不同,更像我們在路邊臨時乘坐的出租車,其設備容量由全體用戶輪流分享。所以,就像出租車按照里程計費、沒有“包車費”一樣,移動通信的資費也應該完全按照用戶的使用量收費,沒有理由收取月租費。正因為如此,雖然近年來我國的手機套餐中已經普遍“包含”了月租費,但是對于沒有訂購套餐的手機用戶(例如一部分后付費用戶),其月租費也應該完全取消。
網絡電話必須立即開放
網絡電話是在互聯網上的話音通信,在全球范圍內通話免費,就與QQ或MSN上的話音聊天一樣。尤其是全球已經有幾億人使用的Skype,早已成為世界上最大的“免費電話”,不但在歐洲的手機上廣泛使用,甚至已經直接預裝在香港等地購買的手機上。如此一來,無論用戶走到哪里,都可以享受免費的全球通話。相形之下,所有對漫游費、長途費、通話費的爭論都已經失去了意義。
不幸的是,我國的有關部門為了保護國有電信企業(yè)的利益,一直對這種基于互聯網的新型電話技術進行限制甚至封殺。原信息產業(yè)部在2005年規(guī)定,委托中國電信在深圳和上饒、原中國網通在長春和泰安,分別進行網絡電話的“試點”。這種作法實在是天大的笑話,無異于委托老虎研究如何自我剝皮,絕對是“與時俱進”的新版“與虎謀皮”。不出所料,“試點”至今已經四年,但其結果卻杳無音信。不但當地的消費者,而且營業(yè)廳的工作人員都沒有聽說過此事。原信產部還同時規(guī)定,除此以外的全國范圍內,網絡電話的經營和使用一律“非法”,這種作法在世界上更是絕無僅有。
實際上,盡管種種政策的圍追堵截,網絡電話卻始終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它早已通過計算機、網吧、話吧等各種方式,被我國廣大消費者越來越普遍地使用。更何況,中國電信號稱3G的“天翼”套餐,其主要賣點之一,就是可以用手機上的網絡電話實現免費通話。這就導致淘寶網等網站的水貨手機(尤其是港版)銷量爆炸式增加。據保守估計,國內具有WiFi功能的水貨手機已經至少上千萬。
面對這種情況,我國主管部門現在已經不得不羞羞答答地對國產手機開放了WiFi,其條件是與無人問津的WAPI兼容。但是如此一來,用戶無論使用WiFi還是WAPI,都完全可以自己在手機上免費下載Skype,原來對于手機網絡電話的最后一道政策防線也已宣告失守。
在這種尷尬的局面下,建議主管部門立即宣布,在全國范圍內開放所有有線和無線終端上的網絡電話。同時建議規(guī)定,手機上的無線局域網(WLAN)配置,由制造商根據用戶需求在WiFi、WAPI或二者兼容之間自由選擇(只要不使用WAPI的保密認證功能,就是標準的WiFi)。這樣作盡管有“馬后炮”之嫌,但是“亡羊補牢,猶未晚矣”。非如此,就更不足以證明自己代表先進生產力,更不足以證明自己代表廣大人民群眾(即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了。
降低資費的根本在于競爭和新技術
毋庸置疑,我國的電信資費仍然有很大的下降空間。中國移動 “保值增值、做大做強”的“業(yè)績”就是明證:2008年其稅后凈利潤率高達27.4%,全年凈利潤1,128億,每天高達3億之多,已經成為全世界最賺錢的電信運營商。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禁要問,一年之內從全國百姓身上攫取如此駭人聽聞的暴利,而且不向國家上交,這樣的國有企業(yè)還屬于人民嗎?因此,廣大消費者對降低電信資費的訴求,不但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更是完全正當的,不過是行使自己作為國家主人的權力而已。
但是,電信資費的下降,必須符合科學發(fā)展觀,必須根據電信行業(yè)的實際情況進行實事求是的具體分析,必須符合市場經濟的發(fā)展規(guī)律。因此,主要不應該依靠行政命令這個“有形的手”,而是依靠市場經濟這個“無形的手”,主要不是通過“政府定價”,而是通過“市場定價”。也就是說,降低資費必須依靠市場競爭的深化和新技術的推廣。
例如,十年來我國的電信資費之所以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其主要原因就是開始打破了原郵電部政企合一的獨家壟斷,使消費者有權對運營商的服務進行比較和選擇。又例如,自1999年開始,我國的長途電話費出現了大幅度的下降,其原因就是開放了IP電話的使用。
但是,無論是競爭的深化還是新技術的推廣,起關鍵作用的都是政府。在我國今天的電信行業(yè),這就是政府部門是真正“三個代表”,還是口是心非、偽裝“三個代表”的試金石。網絡電話在我國是否開放,究竟什么時間開放?手機月租費是否取消,究竟什么時候取消?有線市話的收費方式是否向包月制過渡,究竟如何過渡?對此,全國人民、全國的消費者正在拭目以待。[!--empirenews.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