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6月23日凌晨消息,印度反壟斷機構(gòu)競爭委員會的一名高級官員表示,已經(jīng)收到一份針對蘋果的投訴,指控該公司在向移動運營商銷售iPhone 4時違反了市場競爭法規(guī)。
該官員表示,將針對這起投訴展開調(diào)查,查明蘋果是否存在違法行為。根據(jù)印度2002年出臺的《競爭法》,公司之間不得達成“有可能對印度國內(nèi)市場競爭造成可察覺的負面影響”的協(xié)議。
專家認為,蘋果是否違反《競爭法》,主要取決于是否損害公眾利益。競爭委員會有可能借機要求蘋果解除與巴蒂電信和Aircel簽署的合同。
蘋果去年5月在印度推出iPhone 4,通過兩大移動運營商——巴蒂電信和Aircel銷售。印度是僅次于中國的全球第二大移動市場,手機用戶量達8.27億。巴蒂電信是印度最大的移動運營商,用戶量達1.671億,其中3G用戶約為200萬,同樣位居印度第一位。Aircel的用戶量同樣高達5710萬。
蘋果尚未就此置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