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愿向甲骨文支付部分Android營收作專利費
北京時間3月29日消息,據(jù)國外媒體報道,甲骨文和谷歌日前共同向法庭呈遞的一份文件顯示,如果甲骨文能夠在即將到來的庭審中證明谷歌侵犯了其與Java程序語言相關(guān)的專利,那么谷歌愿意向甲骨文支付部分Android營收作為甲骨文要求的兩項專利費。
不過,在這份文件中,甲骨文表示,谷歌提議的損害賠償金額太少。
甲骨文于2010年起訴谷歌,指控谷歌的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tǒng)技術(shù)侵犯了甲骨文的兩項Java專利。美國舊金山地方法院法官威廉阿爾薩普(William Alsup)將于4月16日審理這起訴訟。除此之外,甲骨文還起訴谷歌侵犯了其版權(quán),要求法院判定谷歌賠償因此造成的數(shù)億美元的損失。
在文件中,谷歌提議向甲骨文支付280萬美元,作為一直到2011年底的這兩項專利的費用。至于未來的專利費,谷歌則提議向甲骨文支付Android營收的0.5%,作為一項將于今年12月份到期的專利的費用,支付Android營收的0.015%,作為另一項將于2018年4月到期的專利的費用。
甲骨文通過2010年對Sun的收購獲得了Java專利。在美國專利商標(biāo)局宣布其部分專利失效后,本月初,甲骨文同意撤消了數(shù)起相關(guān)的專利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