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電信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奧伯曼(Rene Obermann)近日公開表示了對監(jiān)管過緊的擔憂。他稱,監(jiān)管機構要求電信運營商對競爭性服務商保持網絡中立,但運營商卻要獨力承擔建網和運維的巨大成本,這將使運營商淪為“管道”。
奧伯曼稱,移動數據消費量的增長給產業(yè)帶來了巨大的變化,然而最大的受益方卻并非是傳統的電信運營商,而是那些基于運營商網絡開發(fā)各類應用的OTT服務商和設備商。電信運營商投入巨資建設并升級網絡,承受著巨大的網絡負荷,然而卻漸有淪為“管道”之勢。相比之下,OTT服務商在網絡層面的投資微乎其微。奧伯曼稱,這種投資回報的錯位并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
不過奧伯曼稱,隨著電信運營商在云計算等領域加大創(chuàng)新力度,未來運營商將獲得更多商業(yè)機會。奧伯曼稱,有了云服務之后,傳統的通信網連接業(yè)務將納入更多智能元素,也會更有賣點。在個人云服務層面,云存儲、設備間的數據同步將很容易實現。在企業(yè)級層面,云服務的賣點主要在成本控制、服務和安全等方面。在美國,寬帶服務提供商如Comcast和Verizon提供家庭安全系統以及遠程能源管理服務。AT&T不久前還發(fā)布了自己的平臺,可使服務提供商在此平臺上推出云服務。
同歐洲眾多電信企業(yè)高管一樣,奧伯曼同樣對管制機構表達了些許不滿,認為管制機構對電信行業(yè)的干預過多,尤其是在網絡建設和共享方面。很多國家的監(jiān)管機構要求擁有基礎設施的運營商,必須允許流量不受任何管制地自由在互聯網上流通,監(jiān)管機構也不允許運營商限制潛在競爭對手的流量。奧伯曼稱,運營商此前花費了數十億甚至是上百億美元購買牌照、建網、維護。但是因為管制因素,大量OTT服務商寄生于運營商的網絡,攫取了大部分的收益,導致運營商們損失了數十億美元甚至更多。奧伯曼稱,歐洲運營商需要斥資2000億至3000億歐元推出歐洲的光纖和移動網絡。而目前來看,管制機構卻一直試圖從電信行業(yè)“榨取”資金,這并不利于行業(yè)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