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yè)稅改2014年或實施 有效增值稅率可能在8%~9%
21ic通信網訊,2013年4月10日,國務院宣布將營改增擴大至郵政電信和鐵路運輸兩個行業(yè),但推出的具體時間尚不確定。由于年中調整將令繳稅計算大大復雜化,我們預計電信業(yè)的稅改將自2014年初開始,這與中國聯通管理層的估計一致。
目前電信運營商繳納的營業(yè)稅為毛收入的3%,稅率在服務業(yè)屬于較低水平。運營商損益表中所公布的收入是稅后凈收入;稅前利潤之下的稅項為企業(yè)所得稅,是不同于營業(yè)稅的稅種。
如果稅改實施,則電信運營商將由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稅率為毛收入的6%~11%。此外,上游企業(yè)開具的所有增值稅發(fā)票均可作為抵扣項等額抵扣,上游企業(yè)包括基建維護供應商、基礎水電供應商、廣告公司、分銷商和電信設備供應商等。政府進行稅改的意圖是減輕大部分企業(yè)的稅收負擔。
我們了解到中國的三家電信運營商仍在與政府協商稅改細節(jié)。在我們看來,最重要的兩項決定因素在于適用的增值稅率和可抵扣成本。
據電信運營商表示,其預計不同服務性質的收入將適用不同稅率,即傳統(tǒng)語音業(yè)務的增值稅率為11%,新興的數據和增值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率。在這種情況下,數據/增值服務被歸為“現代服務業(yè)”。因此,我們預計三家電信運營商的有效增值稅率可能在8%~9%之間。我們認為中電信的稅率將小幅受益,因其數據業(yè)務/增值服務收入的比重高于中移動和中聯通。
若將2014年作為改革第一年,更切實的假設是較小部分(如10%~30%)的非人工運營成本用于增值稅抵扣,約占三大電信企業(yè)總營業(yè)成本的5%~25%。假設所有資本開支項可按照工業(yè)品適用的17%的增值稅率進行抵扣。根據這些假設,我們預測國內三大電信企業(yè)2014 年稅息折舊及攤銷前利潤預測受到的影響將為-5%至+3%。在長期內,我們認為其影響將對電信運營商有利,因為數據收入比重的上升將使可抵扣成本占比提高、總體增值稅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