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ic通信網(wǎng)訊,專利集成公司RPX發(fā)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美國移動運營商AT&T成為2013年所謂專利流氓的頭號目標,華為也不幸入圍前十名。
RPX的數(shù)據(jù)顯示,AT&T全年共遭遇相關訴訟54次,平均每周一次還多。谷歌遭遇43次訴訟,另一家運營商Verizon遭遇42起訴訟,蘋果被起訴41起,三星和亞馬遜均被起訴39次,戴爾和索尼均被起訴34次,華為被起訴32次,黑莓被起訴31次。這十家公司至少每12天就會被專利流氓起訴一次。
“專利流氓”是一個貶義詞,而RPX使用了一個更為中性的詞語,即“非專利實施主體”,簡稱NPE。NPE指的是一家并不出售自有產(chǎn)品或服務的公司,它們最具爭議的做法就是在公開市場上購買專利,然后針對相關公司聲稱專利所有權,并要求支付授權費,甚至提起訴訟。
RPX是一家防御性的專利集成公司,它以收取會員費的方式,搶在NPE之前購買市場上可能會其會員構成威脅的專利。谷歌、Verizon和三星等都是RPX的會員。
學術機構和政府部門都依賴于RPX提供數(shù)據(jù)。RPX表示,2013年NPE共提交了3608起訴訟,與2012年的3042起訴訟相比增長了19%,而且2013年NPE的訴訟一共涉及4843家被告,比2012年的4282家被告增長了13%。去年NPE提起的訴訟占據(jù)所有專利案件的67%,占所有被告總數(shù)的63%。
如果將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仍未結案的專利案件也計算在內,所謂“專利流氓”的頭號目標是谷歌,該公司仍有72件專利案未結。排名谷歌之后的九家公司依次是AT&T(70件)、蘋果(68件)、三星(63件)、索尼(58件)、亞馬遜(54件)、Verizon(46件)、HTC(42件)、LG電子(42件)以及戴爾(41件)。不過谷歌所受理的案件中還包括針對摩托羅拉移動的訴訟,而后者已經(jīng)被谷歌以29億美元的價格出售給聯(lián)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