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7日早間消息,據(jù)國外媒體報道,Alphabet旗下的谷歌希望美國最高法院推翻此前的一項裁決,即該公司侵犯了甲骨文公司的版權,因為谷歌在其Android移動操作系統(tǒng)中使用了甲骨文的軟件,此案有可能會重塑法律對軟件代碼的保護。
谷歌于被周一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文件,在這份文件中,谷歌主要重復陳述了該公司在過去近10年中的論點:該公司使用甲骨文的Java編程語言,從而讓Android與其他軟件的通信變得更加輕松,這一做法應該屬于合法行為。谷歌辯稱,如果這樣的做法遭到打壓,將限制計算機行業(yè)的進一步創(chuàng)新。
甲骨文在收購了Sun Microsystems的同時,也收購了該公司所開發(fā)的Java編程語言,該公司認為,谷歌在沒有獲得許可的情況下使用了這個語言,因此谷歌應該向他們支付至少88億美元的費用。在過去10年終,谷歌業(yè)務所取得的成功,很大一部分來源于他們得以將其搜索引擎和廣告業(yè)務放在Android系統(tǒng)中,后者運行在全世界大約四分之一的智能手機上。
受到此案影響的企業(yè)很可能遠遠不僅谷歌和甲骨文而已,很多科技企業(yè)和初創(chuàng)企業(yè)在編寫新軟件的時候,都或多或少的需要使用其他公司所擁有的編程語言。這也是谷歌要求法院推翻此前的裁決的論據(jù)。
谷歌首席法務官肯特·沃克(Kent Walker)本周一在一篇博文中寫到:“甲骨文的勝訴將會顛覆科技行業(yè)一直以來處理軟件界面的方式。這將會第一次給版權擁有方帶來一項壟斷權力,阻止新的程序的出現(xiàn)?!?/p>
甲骨文最初于2010年起訴谷歌侵犯其版權。自此之后,美國司法系統(tǒng)一直在處理此案,一共引發(fā)了兩次陪審團裁決,以及多次上訴。2014年,谷歌首次要求美國最高法院重新審理此案,但是這一要求遭到了法院的拒絕。在聯(lián)邦上訴法院宣布甲骨文勝訴之后,谷歌再次向高級法院提交了上訴,去年11月法院同意受理本案。法庭定于將于今年3月或4月取口頭辯論,并在6月底做出裁決。(月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