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1992年出生的小殷去凱旋路上一家科技公司面試文案策劃,回家后他在朋友圈里公布了自己的奇葩面試經(jīng)歷。“在面試過程中,老總居然拿過我的手機翻看我的朋友圈和公眾賬號!這不是侵犯我的隱私么?”律師認為面試官這種行為算輕微侵犯隱私,同時,應試者也有權(quán)不選擇這份工作。
面試官邊抽煙邊問他對抽煙的看法
小殷告訴青年報記者,在網(wǎng)上接到面試通知后,他按照約定的時間,于22日下午一點半抵達公司,等到兩點半才得以入內(nèi)面試,整個面試過程維持了近2小時。
“當時面試我的是何姓老總,運營部的王經(jīng)理也在場。何總詢問我最近關(guān)心的熱點,我回答的是蘋果手機新品問世、樓市等。他回答說,自己關(guān)心的熱點是Papi醬與劉詩詩和吳奇隆的婚禮。”小殷說,面試過程中,老總不停地拋來問題,如老人摔倒了你會不會扶,你對加班的看法,對外星人、對抽煙的看法等等。
他回憶,這位何總面試時不停地抽煙,還詢問我“對抽煙怎么看”?
“我自己不抽煙。”小殷當時回答。
“沒人在乎你抽不抽。”何總回答后,讓他感到不太舒服。
隨后,何總又問小殷對加班的看法。小殷回答“我最多一周可以工作六天”。何總就說他沒處理好個人和工作的關(guān)系。
聽完這些,小殷的反感情緒頓時加重。
被“強硬”拿走手機應聘者感覺個人隱私被侵犯
據(jù)小殷介紹,后來何總要查看他安裝的手機APP。他立即回答“沒什么好看的”。后來,這位何總又提出要看他關(guān)注的公眾賬號和朋友圈,并順勢拿過去自己翻看起來。
“我當時愣住了,沒想到會有這么一出,作為面試者本來就處于下風,當時我完全不知如何拒絕他。”據(jù)小殷介紹,“當時,我面露難色,初面的王經(jīng)理一直盯著老總看,不停地搓手心。”
“可以說,他是‘強制性’查看了我的私人信息。當時我沒考慮那么多,但內(nèi)心是十分拒絕的。”小殷透露,一回去,他就在朋友圈里發(fā)布了這次奇葩面試經(jīng)歷,并打算在網(wǎng)上直接貼上自己的遭遇。但因技術(shù)緣故,最后沒有發(fā)布出去。
當天,小殷就收到了該公司HR朱小姐發(fā)來的郵件,稱:“經(jīng)過公司的綜合考慮和整體衡量,非常遺憾地通知你,你的情況和應聘的公司崗位需求不太吻合,鑒于你在面試中的表現(xiàn),我們已將您的簡歷納入我公司的人才儲備庫……”
“收到郵件,我的心態(tài)居然是:終于被拒了。我很難想象在這樣不尊重人的公司工作。以后再碰到類似的情況,我會直接拒絕。”小殷說。
(公司HR)
可能應聘者落選才選擇負面“曝光”
昨天,青年報記者試圖聯(lián)系該公司的何總和王經(jīng)理,但雙方均不在座位上。隨后,青年報記者又找到了該公司HR朱小姐,起初,她很驚訝,“作為互聯(lián)網(wǎng)公司,我們會考察應試者關(guān)于APP的使用情況,很多應試者也會把作品放在手機里,給我們看。”
不過在核實情況后,朱小姐承認那位老總的確看過小殷的手機。“但肯定也是經(jīng)過同意的,按照常理來推理,如果不同意,小殷完全可以拒絕。我相信老板不是這樣的人。我們不是小公司,老板也是一個很樂觀的人,不會故意打壓員工。”她認為,也許是小殷對這份工作抱有很大期望,落選了才心生不滿。至于在面試時抽煙也是希望放松一下氛圍,純粹是個人習慣。她強調(diào)說,“出于尊重個人隱私,老板不會提無理的要求,畢竟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
(律師說法)
屬于輕微侵犯隱私
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張玉霞分析說,如果應聘者說法屬實,這的確屬于侵犯隱私的行為,但程度上應該算輕微的。
張律師認為,應試者和面試者屬于擬制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關(guān)系。其次,有的面試官在設(shè)置問題時是有偏好的。如果沒有達到人身攻擊的程度,應試者應該有比較開放的應聘心態(tài)。遇到不喜歡的老板可以選擇不做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