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自行車協(xié)會理事長馬中超表示,現(xiàn)行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正在加緊修訂中。新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和現(xiàn)行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GB17761-1999)有何區(qū)別?與今年9月1日實行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又有何不同?會對百姓生活產生什么影響?記者就此進行了調查。
新標準較舊國標適當放寬
馬中超表示,新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將在充分考慮安全性能的基礎上,適當放寬重量、最高時速上限。江蘇省自行車電動車協(xié)會理事長陸金龍透露,新標準將從車速、整車質量、騎行安全等多方面對電動自行車車生產進行規(guī)范。電動車速度,將由限速20公里調整到26公里,整車質量則提高到不含電池55公斤。電池電壓標準最高值可能會略高于48伏特。
早在1999年,國家就頒布了《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這一標準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每小時不超過20公里,整車重量不大于40公斤。由于《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實施時間已有十幾年,在這期間,無論是技術還是市場都已發(fā)生了巨大的變化,業(yè)內人士質疑其早已不符合現(xiàn)實。
此外,新國標的修訂也有著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銜接的考慮。今年9月1日起,《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正式實施。根據(jù)這一標準對摩托車和輕便摩托車的定義,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或者時速在50公里以上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納入機動車管理范疇?!稒C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實施后,引發(fā)了不少電動自行車消費者和生產廠家的擔憂。消費者的質疑主要是電動自行車被“摩托化”后,將不得不走上機動車道,給電動自行車消費者帶來安全隱患。此外,一旦摩托化,將不得不面對上牌等一系列問題。對于電動汽車生產企業(yè)來說,如果電動汽車被納入機動車范疇,將不得不與實力雄厚的摩托車企業(yè)爭奪市場。而且被“機動車”后,電動摩托車還必須上牌,這樣一來,不少消費者會考慮放棄購買電動車,這對于全國2000余家電動車生產企業(yè)將是重大沖擊。對此,馬中超表示,符合新修訂國標的電動車不屬于機動車,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將積極與機動車新國標相銜接。
主流電動車整車質量大多符合新標準
不過,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實際上大多數(shù)主流電動車在車重方面都能符合新國標的要求。在天橋街某品牌電動自行車銷售店,記者發(fā)現(xiàn),電動車分為鋰電池、鉛酸電池兩種。鋰電池電動車輕便,電池重量一般在3.5公斤左右,加上車身重量是30公斤左右。而鉛酸電池電動車要重得多,僅僅鉛酸電池的質量就達到15公斤之多,整個車身(含電池)重量都在50公斤左右。
記者詢問多家電動車銷售商,被告知“鋰電池電動車都在40公斤以內,鉛酸電池電動車含電池重量在50公斤左右。”在重量上,從新標準暫時透露的信息看,其規(guī)定除去電池后的電動車身重量不超過55公斤,顯然主流電動自行車的重量都符合該標準。
蓄電池是電動車重要的組成部分,但在新標準中只提到電池電壓標準最高值可能會略高于48伏特。記者走訪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地發(fā)現(xiàn),各款式電動自行車所用電池的電壓絕大多數(shù)都不高于48伏特。顯然新標準已經考慮到現(xiàn)在普遍流行的各款電動自行車的蓄電池容量,目前市場上銷售的蓄電池基本都能夠達到標準。
但是,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xiàn),電動車車行所用蓄電池最關鍵的問題不是電池電壓,而是良莠不齊的質量。“電動自行車的生產商自己并不生產蓄電池,一般有固定的合作伙伴提供蓄電池。有的不良商家不會購買廠家配置的蓄電池,而是私自購買,中間能省錢300到700元錢不等。”某品牌電動自行車的一位銷售人員告訴記者。
電動車時速成為標準修訂最大爭議
據(jù)業(yè)內人士表示,電動自行車時速是制定新國標時爭議最大的地方,同時也是消費者十分關心的話題。新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擬將時速由20公里提為26公里。
根據(jù)1999年頒布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的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記者在黃臺電動自行車批發(fā)市場調查發(fā)現(xiàn),電動車出廠的時速統(tǒng)一為20公里。不過,這個標準并沒有得到很好的執(zhí)行,“電動車控制器里面有個限速器,根據(jù)消費者的需要,拔掉或者剪掉后,速度可以達到40多公里”,某品牌電動車的銷售人員告訴記者。有業(yè)內人士表示,安裝限速器是電動自行車廠商的無奈之舉,一方面是為了應對國家制定的標準,另一方面迎合消費者的需要。
由電動自行車引發(fā)的傷亡事故,已使其成為非機動車事故的“主角”。據(jù)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的統(tǒng)計,從2008年到2010年三年間,全省非機動車共發(fā)生造成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195起。其中,電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749起,造成114人死亡、815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25.3萬元。
“時速由20公里提高到26公里,是考慮到了市民出行的基本需要,同時也照顧到市民的安全。”業(yè)內人士表示。為了防止生產廠商在電動自行車檢驗合格后,隨意改變時速,在新標準中提到禁止在電動自行車上裝有可拔、可調的限速器。
超標電動車何去何從
從目前看,在新國標未出臺前,使用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暫時不用擔心。早在今年8月14日,國家標準委就已專門組織開會討論,結果表示“電動自行車標準將修訂”,目前“不受限于《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現(xiàn)有國家標準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山東省電動車的具體情況還未受新國標的影響,市民騎乘電動車無需掛牌和考取駕駛證。對于新國標政策的落實,相關部門可能會經過審議后出臺具體細則,屆時作為執(zhí)行部門的交警部門將會具體執(zhí)行。有關專家告訴記者,機動車掛牌需要的條件是產品進入生產目錄且進行公告,目前這些條件都不具備,掛牌的事情無從談起。
不過,記者也了解到,由于電動自行車的數(shù)量越來越多,而標準和監(jiān)管的滯后正在導致一系列的問題。這一切迫使政府部門必須對超標電動車有所處置。在去年3月18日,四部委下發(fā)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明確規(guī)定,對目前在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各地公安、工業(yè)和信息化、工商、質監(jiān)部門要積極爭取政府支持,本著平穩(wěn)過渡的原則,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fā)放報廢補貼等方式,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在群眾的安全和利益等方面,必須找到一個平衡點。如何處置超標電動車,正在考量著政府部門的管理能力和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