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洲議會達成一項協(xié)議,要求歐盟成員國到2020年修建一定數(shù)量的替代燃料供給設施。不過,在充電設施建設方面卻含糊其辭,最終也沒有明確提出具體的充電站數(shù)量目標。
何謂“適當數(shù)量”
根據最后談判的結果,歐洲議會議員們同意以下提案:到2020年,歐盟各成員國必須在全國范圍內建設替代燃料供給設施,修建“適當數(shù)量的電動汽車充電網點并面向公眾開放”。
所謂“適當數(shù)量”,歐洲議會的解釋是,每10輛電動汽車安裝一臺公共充電樁,充電設施建設硬性目標則被拋之腦后。這份協(xié)議將在2017年得到一 次復審的機會,這就意味著,在2017年之前,各國幾乎沒有建設充電設施的壓力,建多建少全憑自覺。立法疲軟很可能會導致充電設施建設放緩。
雖然市場化經濟鼓勵自由競爭,但在現(xiàn)階段,要打破石油運輸?shù)奶摂M壟斷,需要政府政策干預,為電動汽車等環(huán)保性能更佳的交通工具提供政策傾斜,促 使其盡快發(fā)展。歐洲綠色環(huán)保組織“交通與環(huán)境”的清潔車輛政策官塞西爾·圖博爾表示:“由于一些人目光短淺,拒絕為低碳充電設施做出有約束力的承諾,這將 導致歐洲各國化石燃料及高碳運輸?shù)臅r間延長。我們需要采取很多措施大力削減交通運輸領域的碳排放,交通工具清潔電氣化就是其中之一。這次的協(xié)議是一個啞 炮,對于促進交通電氣化毫無幫助。”
虎頭蛇尾
這份協(xié)議的提案最初發(fā)起于2013年1月,由歐盟委員會提出,致力于充電站、加氫站、天然氣加氣站等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額高達80億歐元,一時 間備受關注。最初的提案包括歐盟各成員國的充電站、加氫站、液化天然氣及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建設目標及歐盟整體范圍內的目標。例如,到2020年,英國至少 需要安裝7萬臺公共充電樁,德國需要安裝8.6萬臺,意大利安裝7.2萬臺。整體目標是到2020年使歐盟境內的充電樁總數(shù)達到50萬臺。
歐盟委員會還提議,到2020年,每150公里設立一座壓縮天然氣加氣站,在橫跨歐洲的核心主干線上,每400公里設立一座液化天然氣加氣站;到2025年,在歐盟144個主要海上及內陸港口,液化天然氣均可以裝船運輸。
對于電動汽車及其他替代燃料車來說,基礎設施必不可少。目前由于沒有足夠的基礎設施,消費者不愿購買替代燃料車,這樣一來,上路的替代燃料車太少,從而使得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變少甚至沒有,形成一系列惡性循環(huán)。歐盟委員會上述提案的初衷就是終止這種惡性循環(huán)。
不過很遺憾,結果并不盡如人意。歐洲議會曾試圖保持目標,但由于擔心提案會被推遲至下屆議會,最終選擇向成員國做出妥協(xié),歐盟委員會最初提出的替代燃料供給設施建設目標全部被取消。
自相矛盾的德國
在反對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目標的歐盟成員國中,德國的表現(xiàn)令環(huán)保組織尤為憤怒,因為德國有“前科”。去年6月,歐盟提議從2020年起,對在 歐洲銷售的新車執(zhí)行95克/公里的碳排放新標準。這份提議公布后,德國政府對歐盟公開表示不滿,要求延遲3年實施。德國一位高級官員還曾警告歐盟其他成員 國,若不支持德國的建議,德國汽車廠商可能縮減或放棄在歐盟其他國家的生產計劃。為此,歐盟與德國政府就碳排放計劃的實施細節(jié)展開了拉鋸戰(zhàn),最終,歐洲議 會于今年2月通過新的碳排放標準,要求廠商自2021年起執(zhí)行95克/公里的新規(guī)。
德國在碳排放問題上的表現(xiàn)遭致很多環(huán)保組織的批評。而今事態(tài)剛剛平息,德國反對充電設施建設目標的做法再次令環(huán)保組織“上火”。塞西爾·圖博爾表示:“一方面,政府采取措施促進電動汽車發(fā)展;另一方面,他們又在推遲和減弱至關重要的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正如塞西爾·圖博爾所說的那樣,德國在電動汽車方面的很多做法引起爭議。阻止碳排放新規(guī)、反對充電設施建設目標,這些做法引起了很多環(huán)保人士的 抱怨。但另一反面,德國總理默克爾又是堅定的電動汽車支持者,高舉2020年100萬輛電動汽車上路目標的大旗,大力投資電動汽車技術的研發(fā),并強調環(huán)保 能源領域的跨國合作。
德國及其他成員國的反對,使得歐盟2020年充電設施目標化為泡影。或許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歐盟委員會將于2015年引入一項行動計劃,為歐盟整體范圍內的公共充電樁建設確立2025年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