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日前公布了電子電器垃圾回收措施,11月15日開始實施。
措施規(guī)定,按“誰生產、誰銷售、誰使用、誰負責回收和負擔相關環(huán)保費用”的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生產廠家將承擔電子電器垃圾的回收費用,零售商負責運輸,在發(fā)票上標明“每出售1臺新電器,必須負責1臺被淘汰的同類電器回收運輸費用”。預計法國電器價格將平均上漲10至15歐元,用于此類垃圾回收費用。
新措施把冰箱、烤箱、廚具、洗衣洗碗機、吹發(fā)器、攪拌器等家用電器列為“白色產品”,電視、錄音機、音響、收音機等被定為“棕色產品”,電腦、電話、傳真機等辦公用具和電子玩具等被列為“灰色產品”,燈泡、照明燈管等另類劃分。措施規(guī)定,地方政府應制定政策,方便居民分類丟棄電子電器垃圾,協(xié)助環(huán)保公司收集與處理。
目前法國平均每人每年丟棄14公斤電子電器垃圾,并以每年3-5%的速度增長。電子垃圾大多含有重金屬、汞、氟利昂及增加溫室效應的其它成分。法國擬明年中達到回收和再利用國民年丟棄4公斤電子垃圾的能力。法國根據歐盟電子電氣垃圾統(tǒng)一處理辦法制定上述法令,指定4家垃圾回收和循環(huán)利用公司處理電子電器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