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光二極管(LED)環(huán)保照明技術生產(chǎn)商首爾半導體(SeoulSemiconductorCo,Ltd.)日前宣布韓國首爾高等法院(SeoulHighCourtofKorea)于10月24日裁定首爾半導體上訴獲勝,成功推翻首爾中央地區(qū)法院(SeoulCentralDistrictCourt)較早前駁回首爾半導體向韓國LED生產(chǎn)商ITSWELL公司申訴的裁決。首爾高等法院并于10月24日裁定ITSWELL公司需向首爾半導體賠償120萬美元的損失。
早在2005年,首爾半導體向韓國ITSWELL公司及AdvancedOptoelectronicTechnologyInc.(AOT)提出禁制申訴,要求停止侵害首爾半導體白光LED專利權。獲韓國知識產(chǎn)權裁判法院(KoreanIntellectualTribunal)裁定勝訴。此次首爾高等法院的裁決,是緊隨今年10月11日,韓國專利法院(thePatentCourtofKorea)駁回ITSWELL及AOT公司提出的申訴,試圖推翻韓國知識產(chǎn)權裁判法院的裁決,要求判處首爾半導體白光LED的專利生產(chǎn)權無效,但有關申訴最后不獲裁判法院接納,決定維持原判,首爾半導體被裁定勝訴。韓國專利法院的判決,清楚確認首爾半導體白光LED的原創(chuàng)性和有效性;而首爾高等法院的判決,更進一步鞏固了首爾半導體白光LED的專利生產(chǎn)權。
首爾半導體曾于2005年在首爾中央地區(qū)法院向AOT公司提出侵害首爾半導體白光LED專利權的初步禁制申訴,并已獲得勝訴,而AOT公司也已放棄上訴。
對于首爾半導體提出侵害其白光LED專利權的禁制申訴,AOT和ITSWELL公司提出反申訴,分別向韓國知識產(chǎn)權裁判法院、臺灣知識產(chǎn)權裁判法院及韓國專利法院辯稱首爾半導體的白光LED環(huán)保專利技術并非原創(chuàng),但所有要求判處首爾半導體的專利生產(chǎn)權無效的申訴都全部被裁判法院駁回,首爾半導體被裁定勝訴。
編輯: 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