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四車用汽油標準明年1月1日起全國施行
從2014年1月1日開始,第四階段車用汽油標準將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根據國家發(fā)改委9月23日公布的《關于油品質量升級價格政策有關意見的通知》,車用汽、柴油(標準品)質量標準升級至第四階段的加價標準分別為每噸290元和370元;從第四階段升級至第五階段的加價標準分別為每噸170元和160元。
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油品質量升級時間表,第四階段車用汽油標準過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階段車用柴油標準過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階段車用汽油和柴油標準過渡期均至2017年底。第五階段油品質量標準在全國實施后,將重新進行成本監(jiān)審,必要時調整加價標準。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從明年1月1日起,河北、蘭州等地的國四汽油零售價將上漲。其中河北地區(qū)93#汽油上漲0.23元/升,97#汽油上漲0.25元/升。
自今年11月份以來,全國已陸續(xù)有多個省市提前升級國四汽油并執(zhí)行了加價政策。目前,新疆、內蒙古、山東、浙江杭州、河南、天津、四川、重慶、廣西、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蘇、北京、上海、廣東、海南等省市和地區(qū)均按照發(fā)改委優(yōu)質優(yōu)價政策出臺了國四汽油的最新零售限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