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歐盟通過了一項新車二氧化碳排放標準的折中方案,終結了數月以來歐盟各國之間的激烈爭論。
按照之前的二氧化碳平均排放標準,到2020年歐盟地區(qū)的新車平均排放不得高于95克/千米,換算為油耗為4升/千米。新的框架協(xié)議則將上述標準開始執(zhí)行的期限推遲到了2021年。
與之前的標準相比,新排放標準的靈活性也得到提高,為戴姆勒、寶馬奧迪等德國豪華車企帶來了更多回旋余地。與菲亞特等以生產小型車為主的公司相比,豪華車企旗下產品的排放通常更高。
歐盟輪值主席國立陶宛代表Arunas Vinciunas表示,為了提升排放標準的靈活性,日前各方在歐洲議會中最終達成了微妙平衡。而新的協(xié)議將于29日被遞交至歐盟各成員國的代表手中,并且需要得到各成員國政府及歐洲議會的批準。
除了將執(zhí)行的期限由2020年推遲至2021年以外,新協(xié)議還對所謂的”超級積點”的規(guī)則進行了修改,允許生產電動車等排放極低車型的制造商獲取更多的積點,并將其用于生產其它排放較高的車型。
根據今年6月份所達成的協(xié)議,各車企每年可使用的”超級積點”上限為2.5克,而日前通過的新協(xié)議則提高了靈活性,規(guī)定各車企在2020至2022年期間可以使用最高7.5克的”超級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