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早間,A股通信企業(yè)海能達(002583)緊急發(fā)布公告,稱公司收到美國法院的判令,臨時禁止該公司在全球范圍內銷售雙向無線電技術的產品,并處以每天100萬美元的罰款,直至公司完全遵守禁訴令之時止。
而在7日,海能達在官網掛出美國伊利諾伊州北區(qū)地方法院所出具的法令原文,該文顯示,因海能達未遵守法庭要求其退出并撤回其在2022年6月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從而下達蔑視法庭制裁令。
根據最新公告,海能達2022年度經審計財務數據,專業(yè)無線通信設備制造業(yè)收入占營業(yè)收入比重達到83.31%,其中雙向無線電技術相關產品為主要構成。海能達稱,目前正在積極申請撤銷上述判令,但案件后續(xù)進展存在一定不確定性。受消息面影響,海能達8日開盤跌停,報4.24元每股。
海能達此前被稱為“專網小華為”,主營業(yè)務覆蓋對講機終端、集群系統(tǒng)等專業(yè)無線通信設備的研發(fā)、生產、銷售和服務,在全球專網市場的地位僅次于摩托羅拉。而引發(fā)此次美國法院判令的導火索正是雙方多年前開始的商業(yè)秘密及版權侵權訴訟案件。
2017年3月,摩托羅拉向美國ITC提出申請,請求對海能達及其子公司HYTERA AMERICA.INC,(海能達美國公司)和HYTERA COMMUNICATIONS AMERICA(WEST),INC.(海能達美西公司)涉嫌專利侵權的對講機設備和系統(tǒng)、相關軟件及其組件出口至美國的事項展開調查。隨后,摩托羅拉向美國伊利諾伊州法院提起商業(yè)秘密侵權訴訟(1973號商業(yè)秘密案件)、專利侵權訴訟。
2018年7月,ITC法官裁定海能達侵犯了四項摩托羅拉專利,并建議根據相應條款對海能達涉及侵權的產品頒布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和禁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而在同年11月,ITC委員會發(fā)布了最終裁決通知,雖然海能達的部分產品侵犯了摩托羅拉擁有的四項專利,但海能達的新一代產品并沒有侵犯摩托羅拉的專利,并且可以繼續(xù)進口至美國并在美國出售。
2019年11月6日,1973號商業(yè)秘密案件進入庭審階段。2020年2月14日,摩托羅拉在庭審中最終明確其主張海能達部分DMR產品侵犯摩托羅拉21項商業(yè)秘密及4項美國版權,要求海能達就侵犯其商業(yè)秘密行為支付相應賠償,陪審團作出裁決,認為海能達侵犯摩托羅拉一項或多項商業(yè)秘密及美國版權,應向摩托羅拉支付損害賠償3.46億美元以及懲罰性賠償4.19億美元。
2018年ITC案,最終認定海能達侵權,限制相關產品進入美國,但是海能達的產品不存在侵權,因此仍然可售。但是在1973號商業(yè)秘密案件中,海能達產品面臨著被禁售危機。更加糟糕的是,在美國法院作出判決之后,摩托羅拉將以此為基點,在全球范圍內尋求多國法院的禁售令。
基于此,海能達在中國也開始對摩托羅拉進行反訴。從2017年到2022年,海能達分別在北京、廣州以及深圳以起訴摩托羅拉。根據海能達官方發(fā)布的最新公告,正是深圳的訴訟案件引發(fā)了美國法院的判令。
2022年6月,海能達向中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宣告式判決,認定其H系列產品未侵犯摩托羅拉解決方案公司的商業(yè)秘密和版權(中國訴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意在2023年2月審理海能達公司的訴訟請求,并要求摩托羅拉公司在2024年4月1日前提供反駁證據。
該案件進入庭審環(huán)節(jié)后,摩托羅拉向美國伊利諾伊州聯(lián)邦地區(qū)法院提交了禁訴令動議,要求海能達撤回深圳案件的起訴,美國法院于2024年3月25日批準了該動議。
近日,海能達收到美國法院的判令,判令認定該公司未能完全遵守其禁訴令,臨時禁止海能達在全球范圍內銷售雙向無線電技術的產品,并處以每天100萬美元的罰款,直至該公司完全遵守禁訴令之時止。
(第一財經)